對象
就讀本府所屬學校或幼兒園,經本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核定具特殊教育資格且須巡迴輔導服務之學生。
巡輔教師職責
- 協助學生設籍學校完成個管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之擬定、檢討與修正。
- 與學校人員共同合作,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訂定個管學生輔導時程,設計適性教學、行為輔導、生活訓練與輔導方案,整合運用相關人員及資源確實執行。
- 執行新增個案教育需求評估與鑑定工作。
- 規劃、準備與執行各項教學、輔導、教學評量及轉銜等工作。
- 建立巡迴輔導學生之巡迴輔導服務檔案及輔導紀錄等資料。
- 提供普通班教師或家長所需之諮詢。
- 蒐集或編製教材、教具。
- 教材教具、輔具之申請及採購。
特教資源中心職責
- 擬定巡迴輔導實施計畫及年度工作計畫。
- 統籌規劃及調配特殊教育教師執行巡迴輔導。
- 規範巡迴輔導實施、應辦事項、作業流程及申請與核定之相關規定。
- 規劃巡迴輔導教師、相關人員與學校教師專業成長課程。
- 提供巡迴輔導運作所需行政支援。
- 提供學校、家長及相關人員必要之行政諮詢。
- 督導巡迴輔導服務執行與績效。
- 遴聘學者專家及相關專業人員協助巡迴輔導實施。
- 補助巡迴輔導教師巡迴輔導出差旅費。
受巡輔學校職責
- 主動配合輔導工作,接受巡迴輔導教師建議,以提供學生無障礙教育環境。
- 開學前協助巡迴輔導教師排課事宜並提供教學場所。
- 邀集相關人員召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個別輔導計畫會議或轉銜服務會議。
- 開學後三週內將本學期服務學生名冊、師資、特殊教育教師課表、學生課表及任課節數提送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查,報本府教育處進行審查。
- 依據規定為學生申請特教相關專業服務、助理人員及教育輔助器材等相關服務並協助家長申請各項福利補助。
- 定期檢視巡迴輔導教師課表、輔導紀錄及差勤紀錄。
- 協助督導巡迴輔導工作品質,遇相關問題立即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