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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國立屏東大學「113學年度學士後教育學分班(A 班)-特殊教 育幼兒園身心障礙組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發布日: 2024/11/28(Thu) 18:02 |
一、依據國立屏東大學113年11月26日屏大職推字第1131500502號函。 二、招生對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A 班,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 條件: (一)具備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所系科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中等學校、國民小學、幼兒園師資類科合格教師證或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證明書(以具幼兒園師資類科為優先)者。 三、招生簡章請至本校網站:https://cec.nptu.edu.tw/p/404-1071-177235.php?Lang=zh-tw查詢。 四、檢附招生海報(如附件)。 |
融合教育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彙編「身心障礙者融合式會議及活動參考指引」(113年10月修訂),請貴單位善加運用,並得視實際需要適時修正•發布日: 2024/11/21(Thu) 10:03 |
一、 依據民國11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132997號函辦理。 二、 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該署依據各界意見修正參考指引,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為利旨揭指引更具周全,該署依據各界意見修正參考指引,並增訂身心障礙兒少參與會議及活動等相關內容,請逕自下載使用,途徑如下:CRPD資訊網/首頁/宣導專區(https://crpd.sfaa.gov.tw/)。 三、 有關旨揭指引相關問題,請逕洽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承辦人江逸羣先生,電話02-2653-1708。 |
宣導影片衛生福利部為提升大眾對隱性障礙者的認識與瞭解, 製作2部30秒宣導影片一案•發布日: 2024/11/19(Tue) 09:26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1月18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30136291號函。 二、為增進公私部門及社會大眾對自閉症者等隱性障礙者的認知及理解,以減少對隱性障礙者偏見、負面刻板印象及不友善行為,衛生福利部製作旨揭影片,宣導在日常生活中遇到自閉症者之應對與協助方法。 三、請納入教育訓練使用,廣為宣導周知,以提升各領域人員障礙意識,俾利共同推廣友善身心障礙者之社會環境。 四、旨揭影片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資訊網「宣導專區」內,歡迎逕行運用,網址途徑如下: (一)公車篇影片:https://gov.tw/nRp(備用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ye04EaVX14) (二)餐廳篇影片:https://gov.tw/6zi(備用連結: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UAz1tUgQmA) |
適性安置函轉「台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一案,有需求人員請參閱。•發布日: 2024/11/19(Tue) 08:14 |
主旨: 為本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 基於適性輔導原則,為協助具適應困難需改變教育環境之高級中等學校高一學生,特建立重新安置機制。 三、 經統計本市113學年度第2學期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缺額計11名如下 (一) 內湖高工:2名(智能障礙1名、自閉症1名)。 (二) 松山家商:1名(智能障礙)。 (三) 稻江護家:8名(智能障礙5名、自閉症3名,僅招收女生)。 四、 申請方式摘述如下(詳如實施計畫) (一)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資格之一,由學校特殊教育團隊評估,並經校內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始得提出申請: 1、 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學生。 2、 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以下簡稱鑑輔會)鑑定證明之智能障礙學生。 3、 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自閉症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伴隨心智功能低下學生,其安置名額以當學年度各班安置自閉症學生缺額為限。 4、 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普通班一年級,經評估適合就讀服務群科且領有腦性麻痺、肢體障礙或其他障礙類別之鑑輔會鑑定證明並心智功能低下學生。 5、 設籍本市並有居住事實,現就讀外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一年級學生。 6、 原就讀外縣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服務群科,因舉家遷移至本市居住,需重新安置本市服務群科學生。 7、 現就讀本市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因疾病意外等原因導致心智功能低下學生。 (二) 申請資料 1、 就讀本市學生:請學校協助備齊資料,經學校彙整並完成檢核後,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11148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 2、 就讀外縣市服務群科學生:請所屬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於113年12月20日(星期五)前函知本局,申請資料另並掛號郵寄(郵戳為憑)至本市北區特教資源中心。 五、 旨揭重新安置結果預計於114年1月24日(星期五)前公告。 六、 檢附「臺北市智能障礙學生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科重新安置實施計畫」1份。 |
性平教育「性平教育議題 融入特殊需求領域生活管理」與「性平教育議題融入特殊 需求領域社會技巧」二門課程手冊•發布日: 2024/10/21(Mon) 14:20 |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0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0106256號函。 二、為配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身心障礙相關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融入性別平等教育議題,本部國教署委請國立臺南大學辦理「特殊教育學校(班)性別培力及性平事件防治計畫」,以提供特殊教育教師進行性別平等教育議題融入課程之協助,以利學校身心障礙學生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之推行。 三、旨案二本手冊已編撰完成,並公告於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全球資訊網(https://www.gender.edu.tw/web/index.php/home/index)之「課程教學教材與研究」,提供教師自行下載運用。 |
特殊教育評量工具聽覺行為檢核表暨聽覺處理能力測驗研習•發布日: 2024/10/17(Thu) 16:07 |
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短句口語接受能力測驗及短句閱讀理解能力測驗研習•發布日: 2024/10/17(Thu) 16:05 |
一、為推廣各單位相關人員對特殊教育評量工具的認識及使用,本校特殊教育中心受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辦計畫辦理研習。 二、研習日期:113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30至4:40,請於是日下午1:00開始報到。 三、研習對象:國中、小普通教師和特教教師、啟聰學校(班)教師、啟聰巡迴輔導教師與任教班級中有聽障學生者則優先錄取。 四、研習地點:本校圖書館校區博愛樓地下一樓B109室(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 五、報名方式:請自行於113年11月22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教資訊網(http://special.moe.gov.tw/index.php)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專區報名,請務必自行上通報網查詢錄取狀態。 |
雙重特殊生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鑑定與發掘暨輔導模式-教師場線上宣導研習•發布日: 2024/10/15(Tue) 12:46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2月6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61733號函辦理。 二、為增進學校教師對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鑑定與發掘模式的認識與提升教師評估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專業知能,爰辦理本次研習。 三、旨揭研習辦理時間、方式及參加對象: (一)時間:113年11月6日(星期三)9時至16時20分。 (二)地點:線上研習(研習報名成功後,由承辦單位寄發線上會議連結)。 (三)對象:國小至高中職教育階段之教師,共240名(以未參加過5月15日、5月22日及10月9日、10月23日研習者,優先錄取)。 四、檢附研習計畫書乙份, 請於 113年11月1日(星期五)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點選「研習報名/大專特教研習」, 網址如下:https://special.moe.gov.tw/study.php?unit_type=2 報名,全程參與將核發7小時研習時數。 五、研習期間請惠予公假派代參與研習。 六、如有疑義,請洽承辦人本校特殊教育學系林燁虹助理,電話:02-77495047,信箱:fei0626@ntnu.edu.tw。 |
教材教具第8屆教育部獎助研發特殊教育教材教具設計競賽•發布日: 2024/10/14(Mon) 14:32 |
研討會2024視覺障礙教學與行政研討會,歡迎相關人員參加。•發布日: 2024/10/11(Fri) 1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