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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組織-鑑輔會法規 鑑定流程

連江縣九十三年度「學習障礙學生」鑑定計畫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連教學字第0930005684號
一、 本要點依據特殊教育法第十二條暨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九條規定訂定之。
   
二、 連江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辦理本縣所屬學前及中小學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安置及輔導事宜,設置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
   
三、 本要點之業務主管單位為本府教育局。
本要點所定事項涉及本府各目的事業主管單位業務時,各該單位應配合辦理。
   
四、 本會為滿足各類特殊教育學生學習需要,應本最少限制之教育環境為原則,以綜合服務及團隊方式,辦理下列事項:
  1. 議決鑑定、安置及輔導之實施方式與程序,核定年度工作計畫。
  2. 執行鑑定、安置及輔導工作,達成適性安置。
  3. 評估並建議身心障礙專業團隊及資源班支援計畫所需之專業人員,確保學生獲得所需專業服務。
  4. 評估特殊教育工作績效,提昇特殊教育服務品質。
  5. 統合整理並有效運用各類特殊教育資源,提供特殊教育學生及其家庭各項專業服務。
  6. 培訓心理評量小組人員,辦理特殊教育教師研習活動。
  7. 其他有關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安置及輔導事項。
 
五、 本會置主任委員一人,由縣長兼任,副主任委員一人,由本府教育局局長兼任;總幹事一人,由本府教育局學管課課長兼任;秘書一人,由本府教育局特殊教育業務承辦人兼任。另置委員若干人,由主任委員就學者專家、衛生及社政機關代表、相關服務專業人員、特殊教育團體或機構、學校代表、學生家長代表聘任之,其中本府教育局局長、民政局局長、衛生局局長為當然委員。委員均為無給職,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之。代表服務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職進退。
非本府人員兼任之委員,每次會議得支領出席費及差旅費。
   
六、 本會應於每年定期召開,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
   
七、 為適時處理有關特殊教育學生之鑑定及就學輔導、相關申訴協調事宜,得依業務執行需要,以任務編組方式設置下列工作小組:
  1. 校園特殊教育工作小組:
負責各類身心障礙及發展遲緩學生之安置及輔導等事宜。
  2. 心理評量小組:
負責各類身心障礙學生之心理評量及鑑定等事宜。
每一工作小組各置召集人一人,組員若干人。各組召集人及小組成員,由 本會總幹事遴聘適當人員兼任。
   
八、本會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補助及本縣特殊教育相關經費項下支應。
 
九、本要點自發布日實施。
   


連江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名冊
職稱 姓名 服務機關及職稱 職掌
主任委員 陳雪生 連江縣政府
縣長
綜合各項業務推展兼召集主持會議等事宜
副主任委員 林平銀 連江縣政府
教育局局長
負責協助主任委員綜理各項業務
總幹事 朱秀國 連江縣政府
教育局課長
督導各項特殊兒童安置鑑定就學等業務推展
委員 陳傳立 連江縣政府
民政局局長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爭取社會福利有關事宜
委員 劉增應 連江縣政府
衛生局局長
協助身心障礙學生醫療相關事宜
委員 謝春福 連江縣立醫院
院長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楊宗仁 國立台北師範學院
特殊教育系教授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郭靜姿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系教授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王華沛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特殊教育系教授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陳政雄 台北市立療養院
兒童精神科醫師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陳俊隆 職能治療師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李佩秦 職能治療師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孫世恆 物理治療師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童寶娟 語言治療師 協助特殊兒童鑑定相關事宜
委員 林俊惠 介壽國中小
校長
負責督導南竿學區內國小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陳元利 中正國中小
校長
負責督導南竿學區內國中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王建華 仁愛國小
校長
負責督導南竿學區內國中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陳玉嬌 中山國中
校長
負責督導北竿學區內國中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蔡隴菊 塘岐國小
校長
負責督導北竿學區內國小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曹志忠 坂里國小
校長
負責督導北竿學區內國小特殊教育學生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王禮民 東引國中小
校長
負責督導東引學區內國中小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及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陳金官 敬恆國中小
校長
負責督導莒光學區內國中小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及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曹常添 東莒國小
校長
負責督導莒光學區內國中小特殊教育學生輔導及安置等各項業務
委員 陳素蓉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委員 陳蕊金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委員 遊曾娥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委員 陳梅娥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委員 陳高義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委員 陳善安 特教學生家長 協助徵詢特殊教育學生教育之需求
秘書 蘇明秀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借調教師
負責特殊兒童鑑定資料審查
秘書 柯美綸 連江縣政府教育局
約僱人員
負責特殊兒童資料彙整
共 計 三十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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